托马斯·贝克特被杀1927年,T.S.艾略特在名诗《麦琪之旅》(“Journey of the Magi”)中借前史人物之口宣布魂灵之问:“人成长路漫漫,咱们上下求索,是为生计,仍是逝世?”八年之后,诗人在诗剧《大教堂谋杀案》(Murder in the Cathedral)中对此做出回应:史上“真实的圣徒”,如剧中主角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à Becket,1118-1170),为“捍卫(教会)真理”,不只毫不害怕逝世,乃至勇于“自蹈死地”。更令人称奇的是,贝克特身后两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即命令追封他为“圣人”,由此创下罗马教会史上最快封圣(canonized)纪录。1935年,文学批评家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和诗人W. B. 叶芝一同应邀观看艾略特诗剧在水星剧院(Mercury theatre)的首演。被时人称为“悖论王子”的切斯特顿按例以王尔德式的妙语归纳本剧:国王差遣四名杀手进入坎特伯雷修道院——“他们在那里杀死一个叛徒,世上却多出一位圣人”。贝克特成圣这一前史事件最早见载于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书中如此描绘万民朝拜的盛况:“信徒来自全国东西南北,世人结伴奔向坎特伯雷,以答谢济世救命的恩主,思念大恩大德的圣徒。”当然,除了表达慕名和敬重之情,世人争相拜谒圣人也有实际利益诉求——教堂僧侣将贝克特殉难之际流动的血水搜集后装入铅制的“圣瓶”,号为“圣托马斯之水”,瓶身镌刻“托马斯是品德高尚的济世良医”字样,向朝圣者出售——听说能够“包治百病”。正如简·奥斯汀笔下具有“奇特效果”的英国温泉,“圣地”坎特伯雷的名声敏捷传播,招引很多来自本国以及法国和意大利的朝圣客。
1538年,亨利八世与罗马教廷分裂,而民间对圣托马斯的“淫祀”屡禁不止,遂命令“吊销其圣号,尽毁其遗骸”,但此举毕竟难以抵御愚夫愚妇的虔信和热忱。亨利八世逝世之后,供奉托马斯圣体的小教堂被修正,朝圣之风东山再起且愈演愈烈。直至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大卫·休谟对此犹感咬牙切齿,在《英国史》(1754)中大发议论:“每年有十余万朝圣者前往坎特伯雷,朝拜大主教的坟墓。好名之心……产生如此反应,实为可悲。启蒙人类最巨大的天才所受敬慕远不如这个冒牌圣人——他的事功可憎可鄙,他孜孜不倦寻求的意图只为祸患公民。”
那么问题是,这位被教会人士称为品德正人的大主教为何被启蒙学者斥为好名的“冒牌圣人”?英国中世纪前史上影响深远的“贝克特之争”(Becket's Dispute)所争究竟为何?
贝克特是第二代法国移民,出生于伦敦的商人家庭。他早年在默顿修道院学习,后来远赴巴黎肄业,学成归来,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奥博尔德(Theobald)的书记员。在一起代的人眼里,贝克特“既聪明过人又富于魅力,并且颇具威严”,深得大主教欣赏,不久被拔擢为大教堂执事长。1155年,贝克特迎来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机会——经大主教力荐,国王亨利二世录用贝克特担任英格兰大法官,随后又兼任枢密大臣,由此敞开一段君臣相得的“蜜月之旅”。
亨利二世于1154年继位。在此之前,他已通过承继和联婚获得诺曼底、安茹和阿基坦,打造出横跨欧洲大陆及英伦三岛的安茹帝国(Angevin empire)。作为金雀花王朝的创立者,亨利二世雄才大略,一贯以知人善任而著称。即位之初,像他的先祖相同,他大部分时刻驻跸诺曼底,更多留心欧洲业务,而将英格兰视为他征战欧洲的大后方粮仓。国王通晓法意及拉丁等六种言语,唯一不会讲英文!因而,他也亟需贝克特这样一位身世寒微的能臣来充任“代言人”。国王对贵族世家早有不满,后者恃其“祖荫”,竟然执政堂上吼怒“当年若无众男爵拼死向前,私生子威廉绝无或许降服英格兰!”——贝克特是首个荣任大法官的土著人氏,却不是终究一个。国王便是要借机镇压自恃身世的贵族之气焰。
当然,相关于放肆放肆的贵族集体,实力更为强壮的教会才是国王的肉中之刺。前者能够通过分封、恩赐进行收购或分化瓦解,后者却是铁板一块:从主教到教皇,无不口口声声以天主压人,并妄图僭越乃至凌驾于王权之上。欧洲教权与王权的抵触由来已久,特别自十世纪罗马教会内部主张的“克吕尼变革”(Cluniac Reforms)之后,教会在西方世界的影响大增,“教皇权力开端逾越各个封建领主和种族、民族、言语的分界线,标明晰教皇权力的世界性”。1076年,教皇格力高利七世通过下达“绝罚令(开除教籍)”迫使崇高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跪服,由此欧洲各国君主无不心惊胆寒。
“克吕尼变革”成果之一是编造出所谓“教会自在”的神话,即在尘俗政权之上,存在一个仅受天主“律法”掌管的天国。这也意味着教会的教产崇高不可侵犯,教职不受王命指使,教士违法也不受王国司法统辖。根据前史学家的观念,变革之初,英格兰的教会自在尚属一种“消沉自在”(免受王权危害),但在安瑟伦(Anselmus,1033-1109)荣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后敏捷扩张为一种“活跃自在”:它要求将英国教会归化到教皇掌管的普世教会之中,依照教皇诏令(Pope's Bull)改造英国教会,由此自上而下构建起一个以坎特伯雷大主教为首的“独立王国”——其间悉数业务全凭教义教规“家法处置”,其程序也秘不示人,王国的司法系统底子无从介入。在“维护教产”的旗帜之下,生意圣职、贪污受贿、搜刮敛财之风盛行:神职的升官直接联络到教士的权力、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其时的神职人员能够身兼数职,皆享圣俸,并且不用在相应教区寓居,犹似今天“吃空饷”(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曾测验变革,却因为从中获利之人太多,法不责众,罢之)。事实上,在“教会自在”维护伞下,教会内部已腐朽不堪,以致时人悲叹“在整个欧洲除了僧侣剃光的头顶和僧衣外,再没有标明僧侣存在的其他东西了”。
国王欲倚重贝克特的才华约束教会实力胀大,后者也没有让国王绝望。就任之后,贝克特以强悍风格维护王室利益,强行没收有争议的教会地产,力主教区内的圣职需由封建领主(国王封臣)推荐和录用,并对拒不遵守者施以严惩。听说最初力荐贝克特“入闱”的西奥博尔德大主教闻讯大怒,喝骂他为“叛徒”——大主教的原意是差遣他打入敌人内部,私自维护教会权益,孰料此人一转眼竟变为朝廷帮凶。
但是与此一起,贝克特也深受国王宠幸:不只独擅起草诏书大权,更获恩赐财富巨亿——不久国王乃至将王室名下的庄园地产悉数交由这位亲信大臣打理,可见圣眷之隆。关于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络,法国前史学家梯叶里(Augustin Thierry)在《诺曼英国降服史》(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England by the Normans,1825)中曾做过形象描绘:“贝克特曾是亨利二世最忠实、最密切的同伴,他与国王一同用餐,一同文娱,乃至有权享用国王的金银珠宝。”——像史上全部权臣相同,贝克特善于剥削,也善于花销。某次他出访法兰西,仅仪仗护卫便多达数百人,远超欧洲大陆一般君王。如此高调行事不免激起贵族气愤,但无疑进一步赢得了国王的欢心。
1162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职位空缺,国王决议由贝克特继任。依照教会传统,该职位必须由各大(区)主教及修道院长等举办教会内部高层会议推举产生——考虑到贝克特的生活方式以及学术名誉(他在神学常识方面尤为短缺),正常推举明显无法获得满足成果。会议举办之前,国王传布口谕:假如推举不能如愿,坎特伯雷自此以后将成为英格兰王国的敌人。从自觉遵守并服务于政治全局动身,教会高层抛弃反抗。同年5月,贝克特获任大主教。6月,正式举办加冕祝圣典礼。国王心满足足,却不知——正如他日后对群臣慨叹的那样——此刻他的“噩梦才刚刚开端”。
或许从步入大教堂的那一刻起,贝克特便坚决了“成圣”的决计。他的第一个惊人之举是不惮逆拂国王好心,决然辞去王国大法官之职,理由是“一仆不能事二主”(偶然的是,三百年后殉教的托马斯·莫尔曾以相同理由回敬亨利八世)。国王虽然心里不快,但顾及往日情分,赞同了他的请辞——贝克特好像并未意识到,此事已在他和国王之间产生了永久无法修正的过节。
更令国王震动的是,历来风格奢侈的贝克特就任后一反常态。他的私生活变得反常俭朴:他身着粗布麻衣,每天只以蔬菜、谷物和水为食。除了日夜研究经文,别无其他喜好。尤为人称道的是,他不只定时自我鞭挞,还仿照耶稣基督坚持每日给十三名乞丐洗脚。很快,大主教的纯洁虔信之名撒播四方,直至罗马教廷。在后者默许和鼓舞之下,贝克特开端揭露方命王权,极力维护教会特权——由忠实的王室卫兵一变而为“国王之敌”,顺利完成了人生又一次富丽“反叛”。这一改变简直产生在一夜之间(overnight),贝克特自诩这乃是“天主之手形成的剧变”。
作为“拉动英格兰这部重犁的两端壮牛”,国王与大主教的政教之争牵涉甚广,但其间的要害中心无疑是“教士违法问题”。1163年,贝尔福德(Belford)、温切斯特(Winchester)和伦敦三地产生恶性事件,皆与教士有关——其间温切斯特一名教士诱拐士绅之女,遭女方家人对立后一不做二不休,又残杀其父,耸人听闻。事实上,自亨利登基以来,教士涉嫌的谋杀案约有一百件;教士被控掠夺或偷盗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但是,这些案子经教会法庭审理后,绝大多数并不能获得公平的成果——在贝克特强力干涉下,三教士案随后被移送宗教法庭,不了了之。
正是因为教会人士独享的司法豁免权,使得教会“招引力”大增:社会各类闲杂人等、流氓恶棍通过贿赂(并交纳少量会费),摇身一变就能混入教会安排,秉承圣俸,不光衣食无忧,还能横行霸道,一时世人竞趋之——据不完全统计,鼎盛时期教会会员数量占英国总人口份额近六分之一,令人咋舌。史书记载,汉普顿郡某修道院中躲藏一批恶徒,不定时外出抢掠途经此地的商人,然后以神职人员身份逃脱追捕——教会“圣职”一变而为全部罪孽深重之徒的“护身符”,教会自身亦成罪恶之渊薮。
早在亨利二世即位之前,国中公民已饱尝教会之苦,天怒人怨——公民的不满首要源于教会法庭的庇护和包庇。众所周知,中世纪欧洲各国尘俗政权以严格赏罚而著称,纵火杀人以及偷盗抢掠者往往不得好死,但宗教法庭却以天主仁慈之名,对相同犯有重罪的会员从轻发落:或判处留置本修道院拘禁,或责其外出参加十字军,至多不过是开除出教会安排。同为一国国民,却无法享用平等待遇;教内教外之不同如此明显,殊失公平公平之道,更难以阻塞悠悠众口。为管控言论,教会当局又创造一项莫须有的“亵渎崇高”罪名,企图假“崇高”之名不准悉数腹诽和妄议,由此愈发引起公民憎恨和恶感。
国王对此不能视若无睹。国王自幼研习法令,照美国闻名中世纪前史学家莱昂(Bryce Lyon)的观念,亨利二世是“巨大的法令变革家”,也是英国一般法的“真实奠基人”——他废止了决斗法、发誓赦罪法以及极点粗野的神意裁判法;他录用巡回法官,实施陪审制,致力于撤销贵族和教士阶级的司法特权——在他任内,英国的一般法(判例法)日趋老练,并成为后世效法的模范。正如丘吉尔在《英语国家史略》(A History of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s,1956-1958)一书中所点评的:“在英格兰的历代国王中,有比亨利二世出色的武士,也有比他敏锐的外交家,但就法令和准则方面的奉献而言,却无人能同他相媲美。”
通过精心谋划,1164年头,亨利二世掌管举办特别会议向贝克特主张反击。会议通过《克拉伦登宪章》(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宪章”此处指一系列的司法准则和既定风俗),将自诺曼王朝以来英国国王对教会所具有的权力以法令方式承认下来,其间心问题则关乎圣职录用及教士违法怎么处置。贝克特在本次会议上措手不及,被逼签字赞同,旋即反悔,将心里悲愤之情写成密札呈请教皇“圣裁”。
在政教两边抵触中,作为教皇在英格兰的特使,贝克特以一力维护教会权力为己任,一直坚持教皇(权)至上主义:“不管怎样,俗人不能成为教士的法官。假如教士有什么得罪的当地,他应该在教会法庭被纠正。”针对贝克特的观念,通晓律法的国王以为,教士所得荣誉既高于俗人,理应有更高的德行操行,但是竟至于违法,反倒不如一般俗人,故应从严处分,这也是权力与职责相对等之义。对此,贝克特无言以对,只能祭出“至尊法宝”与之抗衡。他辩解道,关于一名神职人员而言,免除教职、掠夺教士身份乃是“最重的赏罚”。假如再承受尘俗法庭的审判,则有违“天主之道”——因为《圣经》上说一个人不该“一罪而二罚”。事实上,直至流亡法兰西之前,贝克特在致国王书信中仍坚持“你无权控制主教,你无权带教士到尘俗法庭受审,万能的天主期望基督教的教士应当被主教控制审判,而不该由尘俗威望控制和审判”。——真可谓执迷不悔。
根据前史记载——诗人丁尼生(Alfred Tennyson)在前史剧《贝克特》(Becket,1884)中对此有极为逼真的描写——为确保政教联络安稳,国王一开端心存宽和之意,曾在密室召见大主教,并与之对弈。“你困住了你的王”,亨利二世意味深长地提示。但贝克特无动于衷——成果他“将死”了国王,一起也为自己的悲惨剧命运埋下了伏笔。
在国王授意之下,王座法庭(King's Bench)以贝克特大臣任内“贪腐”为名,责令其出庭受审,庭审中暂时又添加“里通外国”一项罪名——根据《克拉伦登宪章》,教会人士非经国王答应不得私行与罗马教廷联络。经济事小,卖国罪大,贝克特识趣不妙,只能挑选仓皇出逃,一起不忘在流亡途中写信向教皇申述。
彼时罗马教廷陷于内部纷争,教皇亟需亨利二世财力支撑,因而明知贝克特遭受“政治虐待”也力不从心,只能做依违两可的居间调解。期间两边有过几回和谈,但因为大主教立场坚决,不愿稍稍让步,导致国王代表团屡次无功而返,商洽堕入僵局。和谈的起色出现在1170年。当年6月,鉴于坎特伯雷大主教流亡海外,亨利二世命令由教会二号人物约克大主教掌管幼王加冕典礼,在贝克特看来,这无疑是对教会传统以及他自己威权的公开寻衅。贝克特向教皇提起上诉,亨利二世被逼赞同重开和谈。终究,国王许诺康复贝克特坎特伯雷大主教职位,并确保他回到英格兰后的人身安全,但前提条件是贝克特不得私行处分掌管及参加加冕典礼的教会人士。
12月初,贝克特在万民欢呼声中重返伦敦。他自觉已得公民支持,又有教皇特命加持,足以与国王抗衡,所以悍然命令清除约克大主教等三人教籍。三位主教向国王泣诉,国王盛怒不已,当场大吼:“谁能帮我脱节这个费事的教士!”(“will no-one rid me of this troublesome priest?”)国王身边四位骑士闻讯连夜横渡英吉利海峡,赶至坎特伯雷大教堂,将贝克特诛杀。听说在此前布道之时,贝克特已预知其命运,但他并未挑选防卫,也没有遵从属下主张躲入大教堂(圣地)。面对连教皇也奈何不了的王权,他感到自己或许唯有一死才干捍卫教会的特权。
这也是前史学家对他的正确点评:“贝克特的学问不能协助他提出独创性的教会方针和变革方案,要敏捷建立威信,他挑选了在崇高与尘俗的联络方面表现出某种强硬姿势。贝克特的种种办法都能够归结为一个意图,即在短期内免除其权力合法性危机。”——照艾略特诗剧中的观念,正是贝克特的“自豪和野心”导致了他的消亡。法国戏曲家阿努伊(Jean Anouilh)也持相同观念,他在戏曲《贝克特,或天主的荣耀》(Becket ou l'Honneur de Dieu,1959)中评述道:“成为圣人也是一种引诱——关于贝克特这样的野心家来说,这种引诱确实难以抵御。”
不过,关于罗马教会及其信徒而言,贝克特可谓死得其所。前史学家西莱尔·贝洛克(Hilaire Belloc)曾如此描绘贝克特之死形成的巨大影响:“言论的浪潮敏捷倒流着——不到一个小时,圣托马斯就成了勇士;不到一个月,他不只成为宗教的捍卫者,还成为了一般民众的守护者(伦敦的守护神)。这些平民百姓们,虽然有些懵懵懂懂,但却坚决地信任着,教会的耸峙是他们在王权压榨下坚实的确保。”
猝不及防的亨利二世闻讯之后,通过三天三夜绝食长考,决议向教会退让。他亲至大教堂负荆请罪,并确保为大主教之死赎罪,具体办法如下:国王许诺宽恕全部因支持大主教而被放逐之人,偿还其土地。偿还坎特伯雷教区自古沿用的全部产业。国王每年付出圣殿骑士团一笔经费,赞助两百名骑士前往圣地朝拜。自此之后,国王不得履行危害教会特权的宪章,不得阻止神职人员就教会业务向教皇申述。更重要的是,教士违法问题,仍需交由宗教法庭处置。
这便是中世纪史上闻名的“贝克特之争”,其成果是国王终究被逼向“圣人”贝克特垂头,虽然前史学家大多赞同休谟的观念,即这位“圣人”是史上“最无畏、最固执的大主教,他的自豪和野心伪装成维护宗教权益的纯洁和热忱”——此人生前沽名钓誉,为教会追求特权,或许他自己并未意识到:“全部特权都是不公平的,令人憎恨的,与整个政治社会的最高意图各走各路……因为特权阶级享有同广阔公民天壤之别的种种权力,他们实际上已脱离了一般法,他们已成为一个大国中的一群共同的人,一个‘国中之国’。因为他们的意图不是捍卫遍及利益,而是捍卫特别利益,所以他们的准则和意图和国民是方枘圆凿的。”
很明显,因为贝克特身后享有无上荣耀,《克拉伦登宪章》断难实施,享有特权之教士乃得以长时间逍遥法外。迟至十九世纪中期,麦考莱(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在《英国史》(1848)中犹觉意难平:“教会集体侵夺尘俗当局的权能,乃是当今之世的大患。”半个世纪后,麦考莱的甥孙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在《英格兰史》(1926)中谈到“贝克特之争”的恶劣影响时更不无激愤地写道:“僧侣和教牧人员,乃至各种工作人士,与教会沾上一点边的家仆、下人,犯有偷盗、强奸、杀人等罪,只要是初犯,就不会严处。要获得初级教职太简单了,那些人品低质者都会为这种维护与特权所招引……亨利二世一声草率的叫喊和几位骑士的莽撞之举拯救了十代人时刻里犯有重罪的教士。”——中世纪最遭公民怨恨的神职豁免权,竟然因贝克特之死而苟延残喘数百年,祸患公民数百年,这也是启蒙思想家痛斥他为“冒牌圣人”的底子原因。
换个视点看,托马斯·贝克特这位教会赐封的“圣人”,恰是前史和民族的罪人——正如乔治·奥威尔在《反思甘地》(“Reflections on Gandhi”,1949)一文中所说:“全部圣人,在自证洁白之前,都应做有罪推定。”——昔贤今圣,概莫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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